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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20万吨/年环氧丙烷联产45万吨/年苯乙烯项目第二次信息公开

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

20万吨/年环氧丙烷联产45万吨/年苯乙烯项目

第二次信息公开

 

    《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20万吨/年环氧丙烷联产45万吨/年苯乙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初步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项目环评信息进行信息公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20万吨/年环氧丙烷联产45万吨/年苯乙烯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城北部,津二路与津五路,利十二路与利十三路(规划)之间的地块内,占地面积317333.33m2;

    建设内容:新建1套20万吨/年环氧丙烷联产45万吨/年苯乙烯装置,包括乙苯过氧化、环氧化、环氧丙烷精制、苯乙酮加氢、苯乙醇脱水、苯乙烯精制6个单元(装置),配套建设相应的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年运行时间:8000小时;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380798万元,环保投资6525万元。

    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委托具有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的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开展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1.废气对环境的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包括催化焚烧炉烟气,罐区油气回收尾气、装车油气回收尾气。

    催化焚烧炉用于处理含有机物的工艺尾气,有机物去除效率98%以上,处理后烟气经高40m排气筒高空排放;罐区油气回收用于处理苯乙烯储罐呼吸损耗,去除效率大于97%,处理后尾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装车油气回收用于处理苯乙烯装车过程损失,去除效率大于97%,处理后尾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针对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采取的措施包括:

    工艺管线,除与阀门、仪表、设备等连接可采用法兰外,均采用密封焊,其检漏井设置井盖封闭;在可能产生有机排放物扩散地区的排放口设置低围堰和密闭排放;离心泵及回转泵采用机械密封;环氧丙烷储罐采用球罐装车采用密闭装车,设有气相平衡管线,装车废气返回储罐;苯乙烯储罐设置低温设施,储存温度控制在5℃;丙二醇装车采用下装等。

    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处理后,通过预测分析表明外排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2.废水对环境的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污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循环水场排污、机泵冷却及地面冲洗水等。

    本项目采取的废水防治措施包括:

    (1)工艺废水

    装置产生的工艺废水收集后送至利津炼化现有污水处理场处理。

    (2)初期雨水与机泵冷却地面冲洗废水

    本项目新建初期雨水池,收集装置区的初期雨水和机泵冷却地面冲洗废水,该废水在初期雨水池收集后泵送至现有污水处理场处理。

    (3)清静雨水

    初期雨水送污水处理场处理后,经监测雨水池中继续收的雨水合格后,直接并入厂内雨水管网排放至市政雨水管网;

    (4)循环水排污

    循环水场排污直接泵送至现有污水处理场。

    污水处理场处理后废水满足利津环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入水条件后排至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太平河。

    本项目合理划分污水系统,严格执行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将污水分为生产污水、生活污水和清净下水,并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专门处理。

        3.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项目在设计上将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机泵采取消音降噪措施;将高噪声设备布置远离公司边界,并充分利用建筑物、绿化屏障及距离衰减作用,以达到降噪要求。

        4.工业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处理处置率达100%。

        5.环境风险分析及防控措施

    本项目事故污水防范设置三级防控系统,可保障事故情况下项目附近的水体环境安全。

    按照相关要求,设置车间级、厂级应急预案。预案(方案)明确了各级应急指挥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责要求,并制定各类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同时明确各级预案的职责、启动机制、联动方式,为控制本工程可能发生的各类、各级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并最终消除其环境影响,提供有效的组织保障、措施保障,可将环境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二)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家及地方发展规划;项目位于利津县城北产业区内,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项目的建设不影响利津县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实现,未突破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上线,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

    本项目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先进的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和废气满足现行排放标准要求,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符合“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厂界噪声能够满足达标排放要求,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新增的废气污染物SO2、NOX、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实施2倍替代。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对评价区的环境影响较小,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可以满足环境风险事故的防范和处置要求,环境风险水平可控。因此,在项目运营过程中,严格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三、环评报告书简本查阅途径

    为简明表述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情况,公开本项目的环境信息,特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自本信息公开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以根据以下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电子版)。

    四、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的主要事项

    (1)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内容及结论的意见和建议。

    (2)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是否有其他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3)公众可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

    (4)在公示期结束后,公众或团体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索取补充信息,可继续按上述联系方式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截止期为项目环评得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正式批复为止。

    五、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的具体方式

    公众可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来访等方式向以下联系单位和联系人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公示结束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仍将继续采取各种方式保持与公众的沟通。

 

    (一)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薄纯文

    电话:0546-5888833

    传真:

    电子邮箱:h5888833@163.com

    (二)环评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2)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西路66号工科楼A座518室

    联系人:徐庆虎

    电话:0532-68972726

    传真:0532-68972726
    电子邮箱:qd054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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