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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关于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利津县关于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

通  告

为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经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广泛发动人民群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受理利津县范围内涉黑、涉恶线索。包括: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医患纠纷、房地产纠纷等过程中恶意阻工、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故意破坏正常经济秩序的市霸、行霸、路霸等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组织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打孔盗油、非法收购运输原油、破坏石油天然气管道及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制售调和汽油、涉油储运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二、举报方式

市民可采取下列方式,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选实名或匿名等方式进行。

1、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电话0546-5685095(县扫黑办)、5183715(县公安局扫黑办),其他时间拨打110进行举报。

2、发送电子邮件至县扫黑办邮箱:ljxshbgs@163.com或利津县公安局扫黑办邮箱:ljxjxzdd@163.com,也可寄送信件至利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利津县综治中心二楼218房间)或利津县公安局扫黑办,邮编:257400。

3、向中央扫黑除恶第5督导组举报线索,举报电话:0531-82980066,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邮政信箱:济南邮政第A1013信箱;电子邮箱:zyshceddjd@126.com,督导组进驻山东时间:8月30日至9月29日。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对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按照《利津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根据调查核实情况视情分别给予人民币300元-5万元不等的奖励,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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